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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就物业管理工作作出决议
发布人:应瑞新 发布时间:2021-09-21

8月30日召开的龙湾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了《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议》,为全面落实《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共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物业管理成为广大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龙湾区共有住宅小区约200个,其中聘用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142个(含安置房小区54个),业主自治住宅小区60个,进驻物业公司63家。为了构建和谐、优美的居住小区,让民切身感受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近年来,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连续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监督形式,明确年度监督重点,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于去年对《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在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作出决议,引起了全体人大代表的共鸣,取得了明显成效。

《决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强化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宣传,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尽快制订出台全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落实工作职责、人员和经费,确保物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完善出台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制度和信用评定监管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红色管家”和“先锋管家”等举措,积极引导我区物业服务企业组建物业服务企业协会,强化物业工作监管,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

决议还就进一步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和水平作出倡议,要完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将业委会纳入社区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业主的自治能力,以有序的小区治理促进社区治理,全面提高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为“奋力打造‘一区五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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