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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10月17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定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构建监察监督网络体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向善向好,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对新时代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整治工作中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基层监察力度待深入、协同联动机制需强化、队伍规范建设要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更加突出政治统领,凝聚整体工作合力。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察监督工作闭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强化街道监察办公室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职能履行,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推动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健全监察监督与人大、司法、审计、舆论、群众等监督贯通协调的制度办法,着力形成监督链条,切实提高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二、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推进正风反腐更加深入。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挖严查基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整治“蝇贪蚁腐”,强化基层站所、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力度,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及由此产生的信访问题,推进整治向长治长效迈进。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深入推进系统治理,完善长效整治机制。主动适应村级组织换届后“一肩挑”带来的变革,进一步细化基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征拆安置等领域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基层监督数字赋能,着力构建基层大数据监督平台,提升监督发现问题的能力。坚持把监督融入治理,持续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深入挖掘打造有龙湾辨识度的清廉文化,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察工作水平。完善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严格依规依法行使监察权,始终做到依法文明办案,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加强监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监察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按需施训,全面提升监察监督能力水平。
请区监委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3年4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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