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湾人大公众号
关于交办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已经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其转交给你们。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要求,认真研究办理。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6月25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部署工作,强化保障措施,有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了粮食供给的安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责任体系不健全,生产水平不高,耕地占补平衡难度大,流通体系不完善,条例宣传没有很好普及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积极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守粮食安全底线。站位全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努力推动建设有韧性的粮食安全体系,提高粮食安全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针对短板和不足,进一步细化跟进措施,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对街道考绩考核方面,要考虑粮食生产占比加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完善粮食主管部门职能,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杜绝禁止性行为。
二、加大政策扶持,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健全粮食安全风险基金和长效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粮食生产财政优先保障机制、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调动粮食安全保障积极性。统筹整合各项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加大产能建设,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善补贴方式,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比较效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三、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守住粮食生产产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管控农用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管控“非粮化”,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盘活耕地存量,坚持节约集约,深入开展撂荒地整治。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重视培肥土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四、提高生产水平,重视粮食生产设施建设。实施好高标准粮田建设、国土整治项目,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提升。加大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按规定落实配套设施用地,提高种粮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对粮食生产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农艺农机融合,扩大良种良法良制覆盖面;加快驱动粮食生产“机器换人”“设施增地”。
五、强化有效供给,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粮食供应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粮食预警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确保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能买得到买得起所需的粮食。完善粮食储备机制,加快建设与区情相匹配的仓储、加工、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多元化的社会储粮,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粮食储备和应急供应安全问题。加快构建粮食物流网络,千方百计拓展粮源,增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及应急机制,确保应急预案启动后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粮食统计报告制度,加强粮情大数据应用,掌握市场动态。强化执法检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粮食安全全民意识。深入开展《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粮食安全、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大惩戒力度,引导公民养成健康、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
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1年10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