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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关于交办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6-30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龙人大常办〔2017〕34号


关于交办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意见的函


区法院: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的《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已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转交给你们。请区法院按照监督法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研究办理,并在三个月之内提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附件:1.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附件1

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616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所作的专项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执行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执行协作衔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执行工作规范化需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需要、执行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等。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着力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区法院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及时汇报,争取支持,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网络。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早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细化综合解决执行难问题等两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协助执行单位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

二、切实加大执行惩戒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要充分运用法定强制性措施,加大依法惩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研究落实执行惩戒联动机制,统一拒执罪证据标准,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加强查控被执行财产的能力,加大对恶意转移、隐匿财产、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穷尽依法可以采取的一切执行措施,突破一批重点难点执行案件。

三、强化执行案件规范管理,完善执行机制。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立审执配合,着力提高审判调解与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注重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严把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关,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清偿率。加强执行案件质量管理,开展自查、互查、抽查,预防和整改质量瑕疵。全面落实执行公开,规范风险提示与执行进程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强化执行说理,有效降低执行信访率。

四、大力推进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加强执行队伍的理想信念和公正廉洁教育,提升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行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改善执行装备和待遇,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同时不断完善和落实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公正廉洁执行。 

五、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采取多种方法,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要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以案说法,加大对抗拒执行受刑事追究案例的曝光力度,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附件2

 

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

2017616日)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区法院的执行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检查组,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对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组织专人调阅评析145件执行案件、分3批次召开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约谈经办法官、对部分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等方式,深入检查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执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区法院强化了执行工作领导机制,坚持把执行工作作为院长工程,落实分管领导、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职责,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和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区法院又报请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龙湾区(高新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解决涉特殊主体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龙湾区(高新区)综合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和《龙湾区(高新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等2个文件,并落实执行奖励经费50万元,为提高执行工作成效奠定了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执行工作重点较为突出。区法院在抓好日常执行活动基础上,以专项执行活动为切入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化了重点、难点案件的执行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开展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等专项执行活动有效化解了大量执行积案,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得以攻克,执行效果明显。

(三)执行权规范运行有提升。区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强化信访接待,开始“执行门诊”,有效缓解执行法官人难找,反映问题难的情况。定期对程序终结案件组织“回头看”,通过“点对点”查询系统,重新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及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维护了广大申请人的利益。深入推进司法网拍工作,实行司法拍卖零佣金,完善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建设,有效提高财产变现率。开展执行款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执行暂存款5261.79亿元,清理率达91.5%,得到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检查组一致好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区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执行难”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法院的自我评价与群众的评价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客观上,执行工作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部分协助单位制定的内部文件与协助执行责任不一致,工作配合不力,履行执行协助义务不积极。总体上,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的财产难动仍然是法院执行面临的最大难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各项执行机制,综合治理解决。但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的主体,自身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还需要狠下功夫加以解决。

    (一)执行协作衔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是协作配合机制落实不到位。两个实施方案虽已出台,但具体措施还未细化对接、配套机制还未建立健全,造成执行联动机制在有些单位处于“联而不动”或“动不动由我”的状态,法院没有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二是法院内部配合机制还需完善。审判和执行环节缺乏配合,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现象。立、审、执信息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案件在立案和审判阶段没有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结果错失执行良机。有的案件在立案或审判期间虽然保全,但未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损失。三是执行实效不够理想。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年,但区法院的一些执行指标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三升四降”指标还不够理想,裁判自动履行率为-0.74、同比上升1.59;实际执行率为62.30%、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2.19%,执行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三方评估的标准还有差距。

    (二)执行队伍不能适应执行工作需要。一是执行力量亟待加强。近年来,区法院的执行案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每年都在6000件以上,而执行力量却无明显增加,目前法院执行局有在编干警23人(其中员额法官2人,法警8人,执行员9人,代理执行员4人),执行干警长期处在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状态,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工作作风有待提升。个别执行人员缺少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工作停留在表面,不善于或不愿意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执行措施和方式方法没有穷尽,甚至出现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致使当事人不满,造成涉执信访多发。三是业务能力有待强化。当前执行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复杂,涉案金额不断提高,但个别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难以提出有效的执行方案。部分执行人员缺乏执行艺术,把握时机不够准确,采取措施不够及时,法律程序不够到位,导致案件久拖不执,久执不结,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

(三)执行工作规范化需进一步提高。在案卷检查时发现:一是执行措施没有穷尽。主要是银行存款、房产信息等查询不全面,能够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执行法院进行相关调查工作情况的材料不齐全。部分调查发现有财产的,也没有处置说明材料,往往简单地以“不宜处置”、“已设置抵押”等理由来说明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将执行案件程序终结。二是终本程序过于随意。部分执行人员为应付审限时间、尽早结案提高执结率,先做执行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工作,要求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结案工作出具书面“终结执行申请书”,先行终结执行程序。因此,出现先终本后申请或先终本后申请人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三是送达告知没有到位。部分案件出现没有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终结执行裁定书的情况。法律文书填写错误较多,如:执行通知书没有履行时限、落款时间、经办人,传票没有具体时间、地点,送达回证没有送达地址、送达人、送达时间及是否送达情况。

   (四)执行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是法院的重要工作之一,区法院自身开展依法执行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执行工作的宣传方式、方法、影响、作用等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新媒体”、“自媒体”时代的要求,舆论氛围还不够浓,特别是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受处罚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的就更少,依法执行的社会知晓度不高,社会警示效应不够明显。

    三、几点建议

(一)着力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及时汇报,争取支持,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网络,发动全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法院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与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对接沟通,及早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通过细化两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法定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

(二)切实加大执行惩戒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要充分运用法定强制性措施,加大依法惩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研究完善执行惩戒联动机制,统一拒执罪证据标准,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加强查控被执行财产的能力,积极实施对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和悬赏举报等制度,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加大对恶意转移、隐匿财产、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穷尽依法可以采取的一切执行措施,通过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活动,突破一批重点难点执行案件。

(三)强化执行案件规范管理,完善执行机制。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立审执配合,构建大执行体系。要依法规范执行行为,科学考核,审执兼顾,着力提高审判调解与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注重执行流程的节点管理,对评估、拍卖、案件报结等流程环节重点跟踪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严把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关,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清偿率。加强执行案件质量管理,开展自查、互查、抽查,预防和整改质量瑕疵。全面落实执行公开,规范风险提示与执行进程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强化执行说理,有效降低执行信访率。

(四)大力推进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要以提高执行公信力为重点,加强执行队伍的理想信念和公正廉洁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执行队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编制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加强执行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努力提升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改善执行装备和待遇,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执行干警工作积极性,提高职业荣誉感。同时不断完善和落实执行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行。 

(五)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推进法院执行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采取多种方法,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要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以案说法,通过对“逃避、抗拒、干扰执行”法律后果的宣讲,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要加大对抗拒执行受刑事追究案例的曝光力度,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提升司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经营、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和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环境。



抄送:市人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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