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人大公众号

(62)关于交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0-31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龙人大常办〔2017〕62号

 

关于交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

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形成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已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转交给你们。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研究办理,并在明年4月底前提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附件:1.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1020日,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完善体系建设、加大设施投入、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宣传教育等措施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平稳的态势。同时,会议也指出我区还存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落实、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出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消防隐患依然突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急需提高等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整体形势还不容乐观。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责任制,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类消防责任主体树立消防安全自主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充分发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协调职能部门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把控每一个环节,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大攻坚整治力度,夯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社会基础,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把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把消防工作措施落实到村居(社区)、企业,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要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要高度重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规划同步实施。按要求配齐配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专职人员,逐步提高合同制人员的待遇水平,提高基层消防专业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积极壮大企业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要加强源头指导、管理和服务,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整治,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完善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部门全警动员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格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坚持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严查严管,防止隐患回潮、复发。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动态监管、分类监管,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用足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配合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意识。要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培训范围,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衙前村“精准化”宣传“差异化”培训试点经验,增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突出对重点防火单位和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开展针对各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四个一”活动,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71020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安排,在今年9月初,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消防法》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完善体系建设、加大设施投入、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宣传教育等措施来贯彻落实《消防法》,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持续平稳的态势。

(一)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区政府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中,成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街道、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也建立完善了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形成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机制。 

(二)防消能力不断提升。区政府对消防投入不断加大,经费支出上做到足额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并逐年提高。为消防队伍购置改装了登高平台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及消防泵等一大批特勤器材,使我区消防队伍装备在全市处于中上水平。各街道相继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全面有序开展。街道(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行政村志愿消防队、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逐步建立成型,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社会化消防基础。 

(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区政府结合辖区火灾隐患特点和产业结构情况,针对重点领域、重大隐患、重点时段开展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余量“清零”行动,“铁网”、“护航”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重要时间节点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尤其是今年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期间,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彻底、地毯式的隐患排查,检查单位4227家,发现火灾隐患3321处,督促整改3179处,办理责令改正1635起,行政处罚264起,临时查封117起,行政强制6起,责令“三停”28家,拘留85人,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区消防安全整体形势有所好转。 

(四)消防宣传持续强化。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借助电视、广播、报纸、官方微博、微信等七大平台,高频次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信息,营造消防宣传教育氛围。如在永中街道衙前村推行“精准化”宣传“差异化”培训试点工作,通过进家入户、户外覆盖、集中培训、巡防结合的宣传方式,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公安消防部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培训、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组织编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开展灭火自救和逃生演练、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贯彻实施《消防法》的过程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落实。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部分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单位和业主对消防部门的隐患整改通知敷衍塞责,进展缓慢,甚至拒不整改;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到位,对被监管单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存在不会管、不敢管、不想管的现象;三是监管措施不到位。消防安全监管没有严格落实到位,长效监督的管理机制还未真正有效形成,特别是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定力和恒心。 

(二)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一是基层消防队伍力量还不强。目前各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的专职人员尚未足额配置,导致消防执法权下放后无法承接。合同制人员待遇偏低,人员流动快,征召困难。村居(社区)志愿消防员队伍、微型消防站队员培训不足、专业意识不强、灭火救援能力偏弱;二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还不到位。基层网格长、网格员集排查、整治、配合执法三项工作于一身,加上本身专业知识不强、隐患排查能力欠缺,导致很多网格员、网格长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避重就轻、工作实效不明显。三是消防审批服务效率还不高。从消防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效率上看,均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审批权力过度集中,极易带来廉政风险。

(三)重点场所消防隐患依然突出。一是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依然突出。由于我区外来务工群体基数庞大,随着“大拆大整”迅猛推进,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向周边还未拆迁的村居集聚,低端出租房供不应求,导致一些老旧危房重新投入使用,“带病”出租等现象较为严重,如状元街道石坦村大量存在居住条件差、安全条件恶劣的出租房。加上出租房房东、租客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整治不彻底等原因,导致出租房隐患反复、回潮严重。二是高层建筑出租房隐患突显。随着“大拆大整”的深入,大量的通天房、危旧房被拆除,出租房转而向高层建筑居民住宅楼转移,排查的47个高层建筑小区中,有15个高层建筑小区存在房间分隔搭建出租现象。但相对应的排查监管措施还未跟上,出现“三不知”(不知道是不是出租房、房东是谁、租客有多少)现象,形成消防安全排查监管的盲区。三是住宅小区消防隐患严重。部分小区消防设施管理维护机制不健全,缺乏定期维修,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如名人花园、罗锦大厦、南翔锦苑等诸多小区的消控室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并存在消防栓没水、消防被覆盖隐蔽、楼梯堆放杂物等问题,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特别是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仍较突出。四是合用场所消防隐患涌现。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单身公寓等新业态在我区大量涌现,但因企业定性、场所产权使用性质等政策法律因素,无法办理事前消防审批手续,行业监管缺失,形成消防安全隐患监管盲区。

(四)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急需提高。一是公共消防安全意识较弱。全社会主动参与支持消防工作、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火灾风险的意识能力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消防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多数居住出租房承租双方自身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且对排查整改工作抵制情绪高。二是企业消防安全防控能力较弱。部分企业管理人重效益、轻安全,心存侥幸,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疏于日常管理,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欠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火灾隐患自我发现、自我整治能力不足。三是群众自救能力较弱。部分群众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没有掌握灭火和逃生自救技能,特别是老弱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往往既是火灾事故的肇事者,也是主要受害者。

三、几点建议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排查再仔细,监管再全面,整改再有力,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为我区打造“五个中心”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深化责任制,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要进一步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类消防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的要求,从而更好地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自主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要充分发挥区消防安委会作用,协调综治、住建、规划、国土、安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把控每一个环节,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和久拖未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要加大攻坚整治力度,责成隐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限期督促整改到位。要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主体作用,夯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社会基础。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把触角向基层延伸,切实把消防工作措施落实到村居(社区),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继续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做到有钱办事,有人干事。要高度重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加大对社区微型站等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其纳入城市建设和改造规划同步实施。按要求配齐配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专职人员,逐步提高合同制人员的待遇水平,提高基层消防专业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积极壮大企业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保障、使用和管理,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激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活力。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加强源头指导、管理和服务,主动帮助防火单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三)继续加强重点整治,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和公安消防部门全警动员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格局,继续加大对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七大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对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单位要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限、高质量整改完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严查严管,防止回潮。要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动态监控,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检查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用足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起消防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配合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意识。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和培训范围,把《消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形成消防宣传的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衙前村“精准化”宣传“差异化”培训试点经验,增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对重点防火单位和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开展针对各行业系统单位的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四个一”活动,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区长、副区长,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区属各有关单位,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31印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