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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监督实效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02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监督实效的意见》已经温州市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监督实效的意见

 

2014年8月28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区人大常委会以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为依据,着眼人大工作实际和履职要求,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发挥人大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现就改进工作作风、增强监督实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

1、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人民,必须以民之所望为履职所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准则、最大追求。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反映民意。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围绕区委重大调研课题、常委会审议议题、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深入部门、街道、企业、村居等议题有关的单位,通过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高质量的报告,为区委重大决策、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参考。

3、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和要求,把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区人大常委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区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深入开展“两联两进”活动,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工作站、代表述职、代表约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广泛、相关业务熟悉等优势,使人大工作具有更加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监督重点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集中力量,抓住关键,加强监督,增强实效,努力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突出加强对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深化改革、实体振兴、“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重点工程等事关全局性的战略决策实施的工作监督,使党委重大决策得到贯彻落实,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监督。要始终把监督的镜头锁定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大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解决,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交通、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工作重点和难点,切实保障和促进全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3、围绕社会民生的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把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社会民生问题及时纳入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视野。重点围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住房、饮用水、安全生产和社会养老体系等民生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为民排忧解难。对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力求破解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题。

三、坚持依法履职,健全监督机制

1、依法制定监督计划。严格按照监督法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确保议题的选定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对准备列入计划的监督议题,事先进行论证,确保监督事项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从大局着眼,从宏观入手,统筹考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内容,科学合理地安排监督议题。严格依照监督法,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等列入监督计划。

2、深化专项报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目的,议题的确定以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为主,重点审议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事项。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开展调查、进行审议和跟踪监督四个步骤,确保监督实效。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视察、提交印发报告、审议互动等举措增强审议效果。常委会还可根据需要,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3、开展“两官”履职评议。每年通过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法官、检察官进行评议,评议对象范围包括审判员、检察员、庭长、副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院长、副检察长各个层级,对他们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并出具评议意见。评议活动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每位评议对象建立履职评议档案,并将评议结果通报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作为职务任免的参考。      

4、完善跟踪督查机制。采取年初列清单、向“一府两院”交办跟踪监督议题,加强监督主体、客体之间的沟通协调,采取事前沟通、事中联系、事后督办等多种方式,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报告涉及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进行催办,要求区政府及时反馈研究处理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满意票数未超过实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应重新办理。

5、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制定出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形成专题询问常态化监督机制。专题询问采取面对面、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通过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公开讨论,要求被监督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然后由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跟踪问效。

6、建立代表约见制度。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既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一种方式,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施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调动代表约见积极性,督促被约见人如实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并积极落实。

7、规范代表意见建议督办。运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专题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强化多层次的督办,推进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建立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不满意件的重新交办制度,完善承办工作专项评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主体作用,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代表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建议办理真正取得成效。

8、构建区、街道人大联动机制。深化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区、街道人大联动监督的新模式,通过建立代表联系制度、意见反馈机制,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增进工作互动,整合各方力量,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工作,共同推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抄送: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属各部门单位,市派驻龙湾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各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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