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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经开区人大工作联络室、各街道人大工委:
《龙湾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龙湾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我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进一步扩大人大工作的成效和影响力,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经开区人大工作联络室、各街道人大工委。
二、考核内容
主要是以简报信息消息、新闻图片、通讯、评论、理论文章以及专题专刊等体裁反映的人大工作相关内容。宣传信息稿件一般要及时反映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1.工作动态类:及时反映上级人大、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公务活动情况和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情况;
2.工作经验类:深入反映人大工作及自身建设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新成效;
3.阶段要情类:综合反映季度、半年度、年度和其他阶段性工作计划与总结;
4.问题反映类: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5.热点传递类: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6.新闻现场类:独立反映人大工作新闻事件,含单幅或多幅摄影作品及简要文字说明;
7.其他类:反映其他有关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的调研成果。
三、计分办法
按不同级别采取不同分值的办法计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每报送一条信息、一篇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计1分。
2.被区人大门户网站、区级其他新闻媒体采用的简讯、信息每篇1分,通讯、特写每篇2分,理论研究或工作调研文章每篇4分;被市级人大杂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专刊和其他新闻媒体采用的,相应予以3倍计分;被省级采用的相应予以5倍计分;被国家级采用的相应予以8倍计分。
3.图片新闻被采用的,按同一层级的稿件计分(配合文字稿的插图不另计分)。
4.同一篇稿件被多家媒体采用的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5.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稿件(包括文字稿、插图),按合作人数平摊计分。
四、工作要求
1.撰写的宣传、信息稿件要注重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反映的情况真实无误,力求文字精炼,坚决反对凭空捏造,弄虚作假。报送稿件要注重时效,做到撰写、上报及时。
2.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经开区人大工作联络室、各街道人大工委应重视人大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并指定1-2名干部担任信息员。
3.各单位每月报送稿件至少1篇,全年被采用稿件不少于12篇(含区人大网站采用的宣传报道稿件、不属于常委会会议议题的理论研究和调研文章)。
4.上报稿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wrdyjs@sina.com。所有稿件以附件形式发送,文末注上单位及撰稿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通报考评
1.每季度对人大宣传信息来稿、采用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2.每年开展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评比,主要以稿件录用得分数为依据,评出年度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若干名,并予以表彰鼓励。未完成任务数的单位无评优资格。
3.人大宣传信息工作考评情况将纳入各街道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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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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