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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预备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09

关于开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预备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命后履职情况的监督,根据监督法规定和浙委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定于202212月下旬,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东裙楼四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二、履职报告人员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履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完成中心工作情况;

2.“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年度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3.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及进代表联络站情况等方面;

4.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四、履职报告的方式

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经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其他事项

1.请履职报告人员(挂职、任现职不满半年的,不列入本次会议履职报告对象)认真准备书面履职报告,报告以回顾总结2022年工作成效为主,并简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报告总篇幅要求控制在3500字以内,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努力方向控制在500字以内)。

2.现场报告履职情况时,要简明扼要、精炼务实,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3.书面履职报告电子版请于2022127日(星期)前通过浙政钉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郑益银(联系电话:8696919913587653607663607)。

附件:履职报告格式

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119

附件

 

履职报告(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号字体)

 

××局局长  ×××(楷体_GB2312 三号字体)

202212月 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

 

 

 

 

 

 

 

注:页边距上37、下35、左28、右26,页码底端外侧四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楷体GB三号字体,三级标题仿宋GB三号字体加粗,正文仿宋GB三号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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