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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听取和审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
改革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报告。为做好这项监督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升司法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不断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打造“一区五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
此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是区法院、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的对策与措施等。包括:
(一)全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情况;
(三)健全完善讯问制度的情况;
(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和庭审实质化衔接机制的情况;
(五)落实庭前会议制度的情况;
(六)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情况;
(七)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情况;
(八)保障律师辩护、建立和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健全完善司法鉴定机制等的情况;
(九)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情况;
(十)刑事司法工作数字化应用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听取意见,明确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并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有关单位。
(二)调研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开展调研,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的工作汇报,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中心以及人大代表、律师等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有关场所,深入了解我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现状、难点及对策;
2.运用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线上调研活动;
3.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理中心等单位的意见建议;
4.汇总梳理调研情况,起草调研报告。
(三)审议阶段(12月下旬)
1.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完成调研报告,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印发常委会会议;
2.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其中:区法院作口头报告,其他三家单位提供书面报告。
(四)整改阶段(2023年1月至12月)
1.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印送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研究办理;
2.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办理情况在2023年12月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做好整改督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听取和审议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报告,是今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有力行动,是一体推进法治龙湾、平安龙湾建设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做好专项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密切配合、凝聚合力。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要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要认真总结成绩,深入查找问题,起草好专项工作报告,按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各街道人大工委要依托代表联络站积极协助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律师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三)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盯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广泛深入调研,加强对策研究,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要及时整理意见建议,加强跟踪监督,切实推动刑事司法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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