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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1991年1月18日,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主任林志森和副主任汪永胜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琮和常委会委员共11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科委副主任王文波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龙湾区二年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区卫生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龙湾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的汇报和常委会副主任汪永胜《关于对公检法机关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1991年2月28日,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汪永胜、吴琮和委员11人出席会议。会议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有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文章。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汪永胜关于召开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指导思想、议程及有关事项的说明,作出《关于召开龙湾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龙湾区人民检察院逮捕区人大代表胡绍明的决定。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1991年3月19日,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主任林志森和副主任汪永胜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琮和常委会委员共12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龙湾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汪永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1991年3月30日,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汪永胜和委员共14人出席会议。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1991年5月10日,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汪永胜、吴琮和委员共11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农林渔水利局局长黄银宝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龙湾区1991年吨粮工程建设和春耕生产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区卫生局局长夏锦勋受区政府委托所作《龙湾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的报告》,通过《关于同意龙湾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方案的决定》。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1991年7月12日,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汪永胜、吴琮和委员共11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教委主任娄金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文教卫生工委主任陈国荣《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视察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民政局局长陈绍绪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1991年8月28日,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和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负责人所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常委会副主任兼法工委主任汪永胜《关于对龙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察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司法局局长郑永胜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1991年10月18日,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汪永胜、吴琮和委员11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计经委主任金昌洪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龙湾区1991年1—9月份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区政府提出今年国民经济计划几项指标的调整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税分局局长张耀光受区政府委托所作《龙湾区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调整的报告》。会议通过审议,同意区政府提出的今年财政预算调整意见。会议听取区府办公室主任张立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区二届人大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1991年12月18日,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主任林志森主持会议,副主任汪永胜、吴琮和委员共12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商业局局长石岳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龙湾区商业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的汇报》和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罗凤蝶受区政府委托所作《关于实施〈省条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叶桐章辞去龙湾区区长职务的决定》和《关于任命王成云副区长为龙湾区代理区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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