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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9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即第十三次至第十九次。
第十三次常委会 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关于召开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经审议和票决,同意王云师、姜祥林、林舜平、李蝉华、张延文、金龙山、杨洪法、郑炳停、朱斌、郑笃兴、李莲莲、陈久肖辞去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龙湾区第八届人大代表选举与补选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王星云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学东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浩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徐浦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农村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潘国武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严国芳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章炜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余海敏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崇堂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星海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陈志楠为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姜祥林为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中海为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思崇为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董红梅为龙湾区商务局局长,林新林为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黄建芳为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南君晓为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永林为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朱邦丰为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德利为龙湾区统计局局长。免去林舜平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蝉华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杨洪法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余海敏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朱学东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严国芳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叶自力的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卢金华的龙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潘源源的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潘建华的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陈思崇的龙湾区农林局局长职务,胡中海的龙湾区水利局局长职务,李谊的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潘旭宏的龙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黄建芳的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陈佳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陈志楠的龙湾区统计局局长职务,南君晓的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郭洪聪的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曹丹艳的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王星云的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第十四次常委会 2月21日召开。会议听取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12个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审议。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吴建芳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夏理淼所作的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日程。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孙士岳所作的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选举办法和专委人选通过办法,分别提交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朱学东所作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和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提交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更名、设立的议案,提交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代表团活动审议。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陈立所作的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决定免去戴旭强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第十五次常委会 4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区长潘乐仲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副区长余安江所作的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暨招商引资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副区长吕庆雷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副区长陈军苹所作的关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暨招商引资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14票,较满意13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17票,较满意11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22票,较满意5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作力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诸朝臻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黄晓艳为龙湾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可可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余星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金丛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赵一睿为龙湾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潘丽红为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人民法庭副庭长,黄朝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曙光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郑国友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谢力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吴作力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诸朝臻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黄晓艳的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王可可的龙湾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余星的龙湾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金丛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黄朝的龙湾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李曙光的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郑国友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谢力的龙湾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孙孟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李晓忠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职务,娄伟伟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俞念宁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第十六次常委会 6月26日—2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的关于打造东部综合交通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朱微明所作的关于打造东部综合交通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黄挺义所作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王星云所作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黎春,副区长吕庆雷、陈军苹、余安江、潘乐仲本届任职以来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王晓春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洪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第十七次常委会 8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长周一富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副区长吕庆雷所作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的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周德望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区审计局局长包双一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龙湾区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调整2019年度重大建设前期项目计划的决议,关于批准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邵建国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天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孔繁义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天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赵晓欢、朱风雷、冯伟、蒋雪信、郑隆锋、陈意外、谢盈盈等7人的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第十八次常委会 11月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副区长余安江所作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副区长潘乐仲所作的关于“大建大美”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副区长陈军苹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姜青青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副区长吕庆雷所作的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水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张恩东所作的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的关于水环境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崇林所作的关于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关于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调整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张崇波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申艳国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叶兴建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刘万清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彪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天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名、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54名,免去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4名。
第十九次常委会 12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副区长余安江所作的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周德望所作的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龙湾城市中心区管委会、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等5个单位的2020年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副区长余安江所作的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姜青青所作的关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副区长余安江代表区政府提出的关于2019年区本级政府债券及其预算调整的议案,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周洪代表区政府提出的关于《龙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调整2019年龙湾区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批准《龙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人大代表吴让大、方剑宏、叶忠武、陈晓华、胡东方等5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郑若丽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璧玮、管纪晨、林宁、刘静、王静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潘丽红的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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