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人大公众号

人大常委会会议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2021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9次。

第二十九次常委会:1月18日召开。会议表决市人大代表补选与辞职事项。经审议和表决,会议同意叶庆权辞去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补选夏禹桨为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确认。

第三十次常委会:1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经审议和票决,接受薛克风同志辞去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同意薛克风、倪士章、姜青青、潘忠玉、冯宪芙、林光辉、王晟盛、林华辞去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姜青青、王晟盛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会议审议通过区八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十一次常委会:29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还审议通过了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和满意度测评办法(草案)等事宜。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决定任命:赵均宙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智猛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廖海容为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董红梅为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局长;王振为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局长;林华为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何海云为温州市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命:黄建芳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晓宝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诸海疆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状元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荆州为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晓忠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黄晓艳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可可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诸朝臻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孟东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余凌雯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郑若丽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人民法庭副庭长;赵建薇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李曙光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吴先慧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露露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徐凡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王晓春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张崇林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陈志楠的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朱智猛的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董红梅的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局长职务;黄建芳的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南君晓的温州市龙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姜青青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可可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余凌雯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郑若丽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赵建薇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李曙光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区人大常委会周赞主任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第三十二次常委会:4月28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吴昌亮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主任许峰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陈军苹所作的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副区长吕庆雷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土环境污染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各街道人大工委关于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其中瑶溪街道、海城街道人大工委作口头报告,其余街道人大工委提交书面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昌亮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马辉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华东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进军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邱忠善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吴尊林为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局长;邱朝瀚为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项华琛为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命郑祥潇为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贾黎春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娄锦敏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朱秀华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学显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周德望的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局长职务;林新林的温州市龙湾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陈升的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免去赵晓欢的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区人大常委会周赞主任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第三十三次常委会:6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昌亮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昌亮所作的关于重大项目招引及签约落地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黄建芳所作的关于重大项目招引及签约落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招引及签约落地工作的决议》。会议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领导李丹、叶庆权、吕庆雷、赵均宙、余安江、潘乐仲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彭锋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高良铸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娄晓杰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陈军苹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黄爱勇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项东军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区人大常委会周赞主任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同意倪瑞瑾辞去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倪瑞瑾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会上,区委书记周一富作了重要讲话,周一富书记指出,听取和审议区政府领导履职情况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是加快龙湾“一区五城”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各监督对象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监督。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在履职中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务实勤政、为民执政、廉洁从政,以更大的干劲推进政府工作,努力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周一富书记强调,对任命干部开展履职评议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要通过干部履职评议,找准问题,理清思路,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推动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在履职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使区委及时了解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确保监督工作督出绩效、督出成效、督出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出具审议意见时要立足实际、避免形式主义,在做好监督的同时也要主动问计于民,找准经济社会发展痛点,着力破解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充分体现监督与支持的统一性、一致性。要坚持整改落实,与区政府共同把整改落实贯穿于全过程,对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三十四次常委会:83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昌亮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尊林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21年上半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区审计局局长包双一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龙湾区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昌亮所作的关于“未来社区”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吴伟鸿所作的关于“未来社区”建设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李丹所作的关于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浙南科创新城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黄建芳所作的关于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浙南科创新城情况的调研报告;区政府副区长彭锋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张恩东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潘乐仲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议。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的决议。  

第三十五次常委会:10月18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昌亮所作的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主任许峰所作的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昌亮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印发了区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叶庆权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吴伟鸿所作的关于《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政府副区长吕庆雷所作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未来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未来乡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朱智猛所作的关于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朱学东所作的区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说明。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决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议案、关于提请设立区选举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关于提请设立各选举办事处的议案、关于提请调整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总体分配方案(草案)。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林振宇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邱献松、徐盈盈、张松、严东龙、张素肖、范安特、李云云、周乓乓、项炳海、李洁、夏聪惜、张秀珍、叶超、何开荣、王德金、项林晓、夏建游、郑建武、王爵哲、谢小云、张乐跃、张青等22人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第三十六次常委会:12月17日召开。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同意陈林彬辞去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同意陈立、孙士岳辞去选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同意吴建芳、许峰、朱学东、林小原、叶铭克、邵赛慧、王余余辞去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陈永霖为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李敏辞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接受梅山群辞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李丹、缪克排、董建树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章禾舟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陈学志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检察长职务。决定任命冯宪芙为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命:吴建芳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霞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陈祥为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 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张秀敏、潘俏俏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免去:吕庆雷、余安江、杨振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张小龙的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局长职务;项波的温州市龙湾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吴建芳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    研究室主任职务;黄建芳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加福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吴进军的温州市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区人大常委会周赞主任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同意黄建芳、张加福辞去温州市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黄建芳、张加福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12月24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丹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及2021年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审查报告及2021年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的初审报告。表决通过了温州空港通用航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等13项2022年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表决同意对龙湾区瓯江标准海塘提升改造工程(蒲州水闸上游至炮台山段)等7项2021年区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予以调整。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丹所作的关于2020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吴尊林所作的关于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的关于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旅体中心等5个单位的2022年预算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丹代表区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21年区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21年龙湾区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主任许峰所作的关于区八届人大以来暨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学东所作的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说明,审议通过了区第九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人大监督工作

2021年,人大常委会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围绕区委全会开创“七个新局”部署要求,行动迅速,举措有力,以高质量的履职行权,依法保障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法制监督]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作为常态化议题。落实跟踪监督,推动“最多跑一地”审议意见落地。为全面了解“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科学制定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及决议。积极联合区普法办等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创新录制视频、网络直播等载体,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走心。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走进直播间讲宪法”、讲述“宪法与我”的微故事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持续开展监督问效,通过组织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评议检察工作等活动了解掌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察官履职评议以及办案质量评查等工作,进一步督促检察机关强化检察权规范运行和案件质量管控,助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开展专项检查,推进《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开展两官评议,推进检察官队伍建设。全力协助省市人大做好《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修订草案)》《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草案)》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开发“立法直通车”应用程序,数字赋能立法信息收集,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立法调研的热情,进一步扩大立法意见征询的广度和深度,让“立法直通车”成为“民声直通车”,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财政经济监督]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委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任务,提出“打造浙南科创高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助推城市能级提升”等建议,为区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提供决策参考。对2021年23个政府投资额5000万以上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进,对区政府提出的6个因规划调整、资金保障等客观因素,年内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和沿江快速路一期东段工程进行初步审查。围绕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突出对重点项目支出审查。对5年来同级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2016年到2020年查出问题未整改或部分整改的69个问题,列出清单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人大的权威性监督优势和审计专业性监督优势的互补合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首次开展债务监督自查。按照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制定预算国资监督系统建设方案,完成了省人大系统基础版建设任务,实现与市人大系统的互联互通。

 

[教科文卫民侨监督]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调研,紧盯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重大项目招引及签约落地工作情况视察监督,针对重大项目招引及签约落地在“土地空间要素制约较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难、招商整体力量仍显薄弱、全员招商氛围有待形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注重谋划,加大优质项目储备、盘活资源,加强科学调研论证、拓宽渠道,提升招商工作水平、强化服务,打造优越营商环境”四点意见建议。开展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浙南科创新城调研监督,高新区成功入选全国创新百强区。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巩固提升情况调研监督工作,公共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旅游产业取得新突破。持续做好教育扩容提质工程监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协调力度,促成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城建与环保监督]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持续依法开展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监督,开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不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通过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我区环境保护目标均得到落实,整体环境状况稳中有升。深化未来社区建设监督,提出在九大场景建设过程中,要在未来元素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考量,助推城区转型发展。持续开展东部综合交通建设监督,切实提升道路建设整体水平,加快全区路网建设,助推打造东部枢纽新城,切实提升城区品质。

 

 [农村与资源保护监督]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针对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在组织宣传教育、保护管理机制、执法监管工作、动物防疫检疫、野生动物保护、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对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效推动《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在我区贯彻实施,切实保障了粮食供给的安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保障。

 

 [社会建设监督]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国防教育专项监督,督促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要相互协同,做到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严格要求,营造良好宣教氛围。对《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始终把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增强人民体质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活动,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

 

 [民生实事监督]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将民主贯彻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人大依法监督更加务实有效、政府为民执政更加积极主动”的良好局面。针对人代会票决产生的十方面30项区政府民生实事,及时出台监督方案,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监督机制,开展多样化、持续性、全过程监督。开展民生实事交叉检查活动,通过实地督查、抽检暗访、台账核查等方式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强化跟踪问效,每月通报项目进度,每季开展视察调研,半年听取专项报告,年终进行评估测评,确保项目真正落地、惠及民生。

 

人大代表工作及常委会日常工作  

 

 [代表议案建议督办] 温州市龙湾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92件,其中龙湾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161件(含4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浙南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管委会负责办理31件。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建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龙湾区人民政府领导、浙南产业集聚区领导领办。目前,192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按时办结率100%。其中,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A类)有93件,占48.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B类)有82件,占42.7%;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难以办到,有待今后积极创建条件解决,已向代表作了解释的建议(C类)有17件,占8.9%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评议,将4件代表反馈不满意建议交由承办单位进行重新办理,并对再办理情况进行了三方综合评议。192件代表建议最终评议结果为,代表满意的164件,占85.4%;基本满意的28件,占14.6%

 

 

[代表履职工作]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优势作用,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积极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彰显代表服务大局的新担当新作为。区街联动组织开展“助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主题活动,各级人大代表走访、视察、调研企业26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36条,有效助推“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落地落实。紧扣“一区五城”“共同富裕”主题,组织代表先后对未来社区、公共卫生、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活动159次、代表参与1753人次,有力推动党委决策部署、人大决议落实落地各代表中心组以改进工作、促进民生为出发点,对重点项目工程进行代表挂钩“月月访”、点对点“跟踪督”,助力项目跑出“加速度”。进一步拓展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相关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及重大事项,组织代表参加部门的调研座谈、督政评议、旁听庭审等。坚持上下联动、站点结合,全面推进代表联络站平台和线上工作平台建设,切实发挥视察调研、联系群众、舆论宣传、献计献策、对接监督和学习交流等方面作用,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2021年,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提振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持续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锤炼求真务实的过硬作风,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群众和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强化人大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更好展示人大制度在龙湾的生动实践。增强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持续推出年度创新项目,加强人大数字化改革工作,改进代表约见、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进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加强对专工委和机关工作领导,深化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完善开发区人大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和集成效应。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