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人大公众号

人大常委会会议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7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即第一次至第六次。

第一次常委会 2月17日。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任命范朝阳、陈健为龙湾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克华、张烈、林碧清、项波(以姓氏笔画排序)为龙湾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孙景绍的龙湾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第二次常委会 4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和通过《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实施办法(修订)》。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张崇波、丁建华、崔丽华、梁彬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有关人员共67人。

第三次常委会 6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关于“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朱微明所作关于“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暨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城中村改造议案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武所作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林舜平所作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检查报告。会议听取区教育局局长郑小强所作关于区教育局工作情况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姜青青所作关于区教育局工作情况调查报告;区农林局局长陈思崇所作关于区农林局工作情况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关于区农林局工作情况调查报告;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局长林戈所作关于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工作情况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关于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工作情况调查报告。会议对区教育局、区农林局、市地方税务局龙湾分局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顾威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吴建芳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朱秀华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彬彬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瑶溪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吴建芳、林敏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徐品烈的龙湾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任命高和燕、林森为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黄爱光、王乐平、邵时泽、何锡康、董灵平、韩媚媚、王坚岳、朱影雪、王兴龙、郑升明、赵焕丽、张宪虎、高明士、夏立品的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第四次常委会 8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长周一富所作上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报告,区审计局局长包双一所作2016年龙湾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副区长潘乐仲所作关于劣V类水质消除及“五水共治”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的关于劣V类水质消除及“五水共治”情况调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张崇林所作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周德望所作2016年龙湾区财政决算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2016年龙湾区财政决算审查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龙湾区2016年龙湾区财政决算决议(草案)。会议书面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龙湾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区、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决(会商)制工作决定(草案)》《关于建立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吕庆雷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申艳国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免去丁建华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杨销销、张濠博、王冰洁、王钰为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邱锡义、朱德花、黄爱月、涂开存、叶奔、张彩媚、朱彬彬、项招蝉的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第五次常委会 10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关于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调查报告;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浙南科技城管委会主任赵典霖所作关于浙南科技城建设发展情况报告;副区长吕庆雷所作关于综合交通建设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朱微明所作关于综合交通建设情况调查报告;副区长余安江所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舜平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副区长潘乐仲所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黎春所作关于《龙湾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2016修订版》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龙湾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2016修订版(草案)》决定。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赞向袁建军、时洁、罗彬彬、王忠义、戴众兵、饶碧芳、娄林燕、娄立恩、雷景荣、赵茂文、潘国亭、胡荣达等人颁发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审查专家组成员聘任书。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常国伟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免去崔丽华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夏理淼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潘忠玉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冯宪芙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状元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吴克俊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状元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王国建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潘虎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状元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徐伟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状元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娄伟伟、陈露露、林汉丁、林津津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杨一丹为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张惠俏、季华飞、项明东、罗剑英、余音的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第六次常委会 会议听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宏琴所作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区长余安江所作关于2016年龙湾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周德望所作关于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作关于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初审情况报告;票决通过区新闻中心、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环保局2018年预算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王茂法、王贤理、吴闪燕、程宗清、瞿建云等5位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副区长余安江代表区人民政府提出关于2017年龙湾区政府债券及其预算调整议案、关于龙湾区与吉林市龙潭区缔结为友好区议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调整龙湾区2017年龙湾区政府债券及其他预算决议、关于同意龙湾区与吉林市龙潭区缔结为友好区决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会议经审议和票决,同意王国建、潘虎、姜扬瓯、王来雨、黄国荣辞去龙湾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姜扬瓯、王来雨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区八届人大代表补选实施方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金丛为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余星为龙湾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孙孟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崇林为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人民法庭副庭长(正股级),胡洁茜为龙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曙光为龙湾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谢力为龙湾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娄伟伟为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王崇林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余星的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金丛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李超文为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夏理淼的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