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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龙湾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5日~9日在永兴文化中心召开。出席大会代表213名,列席代表162名。大会分别举行了5次全体会议、6次主席团会议、1次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和审查、批准代区长陈玲玲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吴庆亮关于温州市龙湾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龙湾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区财政局局长章炜关于2006年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6年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批准了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殷国兴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林跃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士民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选举王祖焕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殷国兴、胡志升、蒋炳发、章方松、陈文斌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陈玲玲为龙湾区区长,王爱光、王忠立、方志方、黄阳栩、卢剑平、张光羽为龙湾区副区长;选举林跃为龙湾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士民为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04件,其中城镇建设方面67件,教科文卫体方面30件,农业农村农民方面25件,经贸交通方面49件,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15件,其他25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82件,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并负责答复。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月10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栋受区长张纯一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稿的说明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吴庆亮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吴庆亮所作的关于全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稿的说明和区财政局局长章炜所作的关于全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稿的说明。会议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武受林跃院长委托所作的2005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志升所作的2005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稿的说明。会议讨论修改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报告稿。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和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将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稿。会议听取了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处主任金昌洪所作的关于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工作要点稿。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05年度优秀区人大代表、优秀议案、议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基层人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乐人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武受院长林跃委托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副区长苏孝永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农业结构调整和春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和农业部门对区人大常委会几年来有关农业结构调整和春耕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是重视的,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全区春耕工作力度大、进展情况喜人。相信在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和有关部门及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和春耕工作会取得更好成绩,有力促进全区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会议听取副区长王忠立关于龙湾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郭洪顺代表检查组所作的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会议充分肯定了龙湾区贯彻执行《建筑法》工作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招投标管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和扶持建筑企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分别听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叶自力、区审计局局长陈建淼的述职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柯斌祥关于叶自力局长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许明松关于陈建淼局长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并进行了评议。会议充分肯定了两名局长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并分别就叶自力局长、陈建淼局长今后更好履职,提出评议意见。会议还就本届人大常委任命而尚未作述职评议的区政府部门、区“两院”负责人共20人的书面述职评议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潘云龙宣读的关于温州市龙湾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决定,并审议通过该决定。会议听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武关于区人民法院对区人大代表张积岳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请示及其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报告。经审议,会议许可区人民法院的请示。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志升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区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区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6月22日召开。会议听取副区长石岳芳关于龙湾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财经工委主任许明松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会议充分肯定龙湾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动态监管、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龙湾区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副区长方志方关于龙湾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副组长、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柯斌祥关于视察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区人民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龙湾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还存在卫生服务网络不健全、卫生设施较差、投入不足、卫生技术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建议区政府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常务副区长诸松华关于龙湾区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副组长、法工委主任余光良关于检查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会议认为,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决议》后,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该决议,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逐步作到规范、文明执法,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为龙湾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但还存在行政单位法制机构设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行政内部监督制度急待强化、民主法治村工作有待加强、农村普法教育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希望区政府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区水平。会议听取副区长王忠立关于龙湾区“三沿”整治进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会议充分肯定龙湾区“三沿”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会议听取区财政局局长章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龙湾区2005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陈建淼关于200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上述两个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并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龙湾区2005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区人民法院院长林跃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志升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8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常务副区长诸松华关于龙湾区2006年1月~7月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和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副组长郭洪顺代表视察组所作的视察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将重点工程建设作为龙湾区大开发、大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开展重点工程建设会战年暨拆征百日攻坚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破解难题,加快建设进度,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市“五个一”民生工程相关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态势总体是好的。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加强宣传、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破解要素制约难题、保障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等五点审议意见。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常务副区长诸松华关于全区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和工业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副组长许明松代表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全区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调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为龙湾区上半年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所作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会议针对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要加快各专业工业生产基地建设步伐、继续狠抓大项目招商、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等三点审议意见。会议还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上半年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诸松华代表区长张纯一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区人民法院院长林跃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1月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温州市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法治龙湾”的决议》。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殷国兴受主任殷乐人委托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区人民政府区长张纯一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区人民法院院长林跃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志升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经审议,决定接受胡志升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会议决定由陈士民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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