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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5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即第二十次至第二十九次。
第二十次常委会 1月7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任命李敏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同意戎小平辞去龙湾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李敏代理龙湾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免去田梦海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和区七届人大代表选举与补选实施方案。第二十一次常委会 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关于出席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关于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第二十二次常委会 3月9日召开。会议表决同意郑国富、张福康辞去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会议表彰2014年度街道人大工作先进单位永中、星海、蒲州、沙城、瑶溪街道人大工委。
第二十三次常委会 4月22日召开。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伊柏峰所做的关于时尚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做的关于时尚农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2月5日,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会议在区文化中心开幕 (江国荣/摄)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汤筱疏所做的关于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叶雯文所做的关于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贾黎春所做的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崇波所做的关于实体经济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认真审议。会议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和实体经济发展两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郑建廷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余安江为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命郑若丽、吴先慧、陈金珠为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免去余安江的龙湾区卫生局局长职务、李谊的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免去苏志光的龙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第二十四次常委会 6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大志所做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叶雯文所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视察报告;听取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品富所做的区交通运输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应增荣所做的区交通运输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区国家税务局局长沈余枢所做的区国家税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做的区国家税务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会议对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家税务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王慧杰、顾威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免去卢斌、汤筱疏的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王军启、罗剑英、袁明福、王魁胜、陈继秀、夏立品、黄林锋、高明士、苏彩远、张小英、朱建勇、朱明锡、孙俊巧、徐芳、邵建和、张彩媚、张惠俏、万晓敏、郑烁敏、王青云、许绍钦、金晓春、季华飞、李新银、陈恩乐、董铜章、林云华、李崇贤、黄武超、杨谦、高炳南、陈灵丽为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去张爱钗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朱成宗、苏香光的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会议经审议和票决,决定许可对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会荣、潘一豹采取强制措施。会议听取区法院刑庭副庭长余星、民一庭副庭长陈庆云、行政庭副庭长赵一睿,法官何娇、陈衍、黄慧慧等六人的履职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兆申所做的法官履职评议调查报告,并进行认真审议。会议对上述法官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二十五次常委会 8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区财政局局长王旭辉所做的关于2014年度龙湾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区审计局局长黄建芳所做的关于2014年度龙湾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做的关于2014年度龙湾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区发改局局长叶自力所做的关于龙湾区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财政局局长王旭辉所做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龙湾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伊柏峰所做的关于龙湾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应增荣所做的关于龙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慧杰所做的关于龙湾区“六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兆申所做的关于龙湾区“六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区府办主任陈林彬所做的关于龙湾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会议对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对部门单位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龙湾区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办法。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丁建华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倪士章为龙湾区水利局局长,王小云为龙湾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决定免去周德新的龙湾区水利局局长职务,王小云的龙湾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高冬环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副主任职务;任命沈慧慧为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意外、吴灿烂、谢盈盈、郑隆锋为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丁加新的龙湾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陈庆云的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职务,虞溶滨的龙湾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第二十六次常委会 9月10日召开。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建设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龙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建设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
第二十七次常委会 10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伊柏峰所做的关于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应增荣所做的关于民生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伊柏峰所做的“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农资工委主任沈爱巧所做的关于“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大志所做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叶雯文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真审议上述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丁建华所做的关于《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龙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决定。会议听取黄燕舞、邵泰清、王忠芳、陈金明、叶剑平、王坚岳、叶忠武等七位市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补选钱三雄为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报请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第二十八次常委会 11月24日召开。会议经审议和票决,同意郑国富、张福康、丁玉燕、叶铭克、潘国华辞去龙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朱志清所做的代表选举与补选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审议通过《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七届人大代表选举与补选实施方案》。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九次常委会 12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慧杰所做的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做的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慧杰所做的关于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区法院关于法官履职情况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报告进行认真审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负责人余安江所做的关于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曾焕强所做的关于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区新闻中心、区科学技术局、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五个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查单位2016年预算草案。会议听取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黄挺义,区检察院检察长梅山群,区法院院长李敏,区司法局局长包双一,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周振宏所做的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公检法司交警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慧杰代表区政府提出的关于调整2015年龙湾区区本级政府债券及其他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2015年龙湾区区本级政府债券及其他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慧杰代表区政府提出的关于瓯海大道东延立交及立交以南段工程项目投融资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瓯海大道东延立交及立交以南段工程项目投融资有关事项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同意蒋炳发辞去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同意应增荣辞去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余安江为龙湾区财政局局长,李显淼为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孙方忠为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谊为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黄建芳为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周德望为龙湾区审计局局长,朱智猛为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王旭辉的龙湾区财政局局长职务,王身康的龙湾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陈品富的龙湾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章魁洪的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余安江的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黄建芳的龙湾区审计局局长职务,孙方忠的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诸海疆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蒲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严国芳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胜耀为龙湾区人大常委会永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应增荣的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周晓峰的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潘海滨的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经审议和票决,决定许可对区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崇桂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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